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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预防至关重要
参与传销的学生有“三多三少”的特点:极少城市学生参与传销,多是农村学生参与;极少家庭富裕的学生参与传销,多是家境贫困的学生参加;极少富有科学精神的学生参与,多是感性、偏执、内向的学生参加。
有关人士说,要防止大中专学生参加传销,就要充分利用学校这块重要的宣传阵地,从源头上做好预防教育。为此,可请一些已经醒悟过来的传销人员到学校现身说法,让年青一代及早地认清传销活动的本质,避免上当受骗。一些教育专家认为,在就业形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要遏制非法传销活动重新抬头,特别是要保护广大学生远离非法传销的侵蚀,既需要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打击力度,更需要大中专院校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加强对学生就业观念、成功观念和自我防护意识教育。
面对传销潮一波又一波地冲击校园东高校也开始惊觉该是进行反击的时候了。权威人士认为, 高校应该发挥智力优势,利用学科依托,设定课题,“解剖”传销活动。此外,高校也可以就市场营销学和社会心理学进行交叉学科探讨,把传销这一社会现象作为研究对象,让学生在学习之余可以提高传销“免疫力”。同时,学生工作也是拒绝传销的重要一环。学生受就业困扰是可以理解的,学校方面应该千方百计创造宽松环境,努力解开学生的心结。从以上“三多三少”分析来看,农村的贫困学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可以通过勤工俭学活动,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各个高校间应建立通报机制,共同筑起一道防止传销入侵校园的防线。高校也要统一规范招聘企业的活动,勿让不法企业流窜于校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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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由于部分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浅薄,法制观念差,这也是他们身陷传销陷阱的重要原因。因此,培养和提高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大学生在校期间是其思想意识发展成熟的关键时期,也是心理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他们的心理发育首次超过了生理的发育,出现了人生的第二次心身异步现象,他们的自我意识进一步发展并增长了独立意识,发展了自我评价能力,人生观从而逐步确立。因此,这一时期也成为其法律意识培养的“黄金时期”。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大学生法律意识一方面是大学生作为独立主体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也是大学生人文素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学生要用法律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贡献自己的力量。最重要的就是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并且能够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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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广泛的心理疏导是根本
大学生的精神问题主要表现在自闭、抑郁、焦虑、偏执、强迫、精神分裂等方面。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就业市场的不景气,大学生找工作或找比较理想的工作越来越困难。这对大学里众多高年级学生造成很大的精神心理压力,使他们因焦虑、自卑而失去安全感,许多心理问题也随之产生,也使得一些大学生容易陷入传销陷阱。对参与传销的大学生进行广泛的心理疏导,给他们创造更多的沟通、交流以及自我实现和体现自我价值的
机会,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对大学生参与传销,如果只是单纯地打击驱散,肯定是事倍功半。最好能够打击传销者的理念,找到几个醒悟过来的人,让他们再回到传销团队中扩散影响,把他们那种骗完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后,既赚不到钱又失去亲情的惨况告诉其他参与者,达到攻心的效果。
针对这些加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来说,可能更重要的不是禁止性条例,而是在心理层面上,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疏导。一方面,要让他们从根本上识破传销所具有的欺骗性质。如果他们忽视了一点,就要承担成本,也就是今后在所有的生活道路上,别人对你的诚信。这个成本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巨大的。另一方面,应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在情感上多进行交流。同时,要帮助他们创造机会和抓住机会,使他们树立劳动致富的观念。在技能上,对他们进行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这些都有利于他们离开传销组织。